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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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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深圳市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 新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7元/小时。
—— 注意事项: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 适用范围: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本次调整也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了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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